香港商標註冊申請

香港商標註冊申請
一、 申請條件:
1、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;
2、提供商標示的中文或外文名稱;
3、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或指定商品;
4、 如果您的商標圖樣為彩色,必須指定哪種顏色;
二、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:
1、 以法人申請,附《營業執照》或有效登記證明影本;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;
2、 清晰商標圖樣;
3、 填寫申請表;
三、香港商標註冊辦理流程:
查冊=》申請註冊=》領取商標回執=》初次審批=》刊登憲報=》正式批准或者遭到反對=》領取商標註冊證書
四、時間及商標有效期:
取到商標回執時間約為一星期,申請時間06-12個月左右,獲得註冊的商標有效期為10年。
五、香港商標申請程式如下:
1、跟據您所提供的申請資料。包括註冊商品,進行規範。在收到您的簽加的確認函後,於智慧財產權處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;(提交申請需時1-2天)
2、在商標審查期間被駁回申請,將立即通知您,安排答辯事宜(服務費包括三次遞交答辯檔);
3、在商標被安排公告後,將有關公告資料交予您審閱。公告期內若有人提出反對,將立即通知您,安排答辯事宜;
4、在商標註冊證發出後一個星期內,我們收到商標證書將以快遞形式郵寄給您;
5、對商標申請期間內所收到智慧財產權處的進度通知您。